以往每日观点新闻评议:

从4月11日起,站点的原“每日观点新闻评议”栏目将改成“第三只眼看法制”,以适应及配合本人这段时间中,对“法律方面”的一些“思虑”与“攻艰”。。。毕竟,“法无常法,则国将不国”,特别是对一个现代“法制社会”来说......(11日9:00上传)

 

“放假”的这段时间,收到了我那件“租屋押金”案子的法院判决书。搞不懂,竟然会败诉——难不成,以后承租者签了长期合同后,如房东(配合物业)要对房屋大修特修,承租人竟不能中断合约搬走,只能“忍声吞气”???你要翻整,我就搬走,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都合情合理嘛。。。详情可见下列我在天涯法律论坛上的贴子,这里不多写了。我已准备上诉了,这几天正准备着相关文字诉状。。。网站每天更新要到4月10日后吧......(1日8:00上传)

http://www3.tianyaclub.com/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1800727&strItem=law&idArticle=13137&flag=1

 

近阶段由于感觉有些疲累,因此自我放假10天,网站在此期间停止更新......(21日7:30上传)

 

注:每周双休日两天,本站不更新。

本站新添友情链接“加州阳光华人社区”,属海外华文论坛,欢迎访问。

 

作弊学生告赢母校有法理但无公理......来源“中国青年报”(18日9:15上传)

个人认为,在今后的越来越法制化的社会中,各行各业在作出“关键性”的决策时,都应向相关律师咨询一下“可能存在的法律方面的问题”。最好能象大公司般请一个“律师顾问”,无论专职或兼职均可。

上述事件,如果仔细地梳理其“法理逻辑”,应是很“清晰的”。我不知道该案法官是如何“释读”宪法所赋予公民的受教育权,但我认为,这个权利不应被滥用,不见得以后上课时,其他老师让听课学生,到办公室去一下或处理一下其他什么学习相关的事,学生都能以“妨碍”其现时的听课,“剥夺其教育权”而予以拒绝!?那么这样的话,学生在两个或几个老师之间就有了“无顾忌的选择权”,可以对这个老师说,别剥夺我受那个老师的“受教育权”,同样的话,也可以对那个老师说。。。

对于原文的具体事例,关键是看学校在“公告”学生如“停课处罚”时,是否对学生放任自由。因为,学生进入学校,与学校间其实签订了的是“教育”与“受教育”的“契约”。如果,校方在让违规学生停课期间,每天让其到办公室中“训导”或惩处性地做些简单的体力劳作,如打扫操场等,这也是另一种形式的“教育”,毕竟教师的出发点总是为学生好的。而且,从法理上看,在这过程中两者的“契约”并没有终止或暂停。。。这里的“关键之处”是,学校做某些处罚后,不能对学生放任自流,在处罚期间不问不顾。。。另外,从此事上也可看出,国人在很多“学理的问题”上,同现实中一样,还是表现出一种类似“急功近利”的征兆。不是从“科学的”、“逻辑的”视角去梳理其脉络,而只是又回到“经验”的起点,想尽快把“问题”处理掉。。。这也就怨不得“现代科学的根基、思想及体系框架”都是由西方人所创立的了。。。

 

河北一男子因强奸案被处决死刑 10年后真凶落网......来源“凤凰网”(17日9:15上传)

改革开放到现在,中国某些地方的制度环境,还是很令人担忧的,特别是那些较落后的、未开化的地区。

尽管我是行外人圈外人,对很多刑侦、法律等细节无从轻下判断,但从上述被披露出来的案件,还是可以感觉到:“法制”,在现在的中国,还只是作为“执行者”的依侍——就象旧时代那些护院打手或地方豪绅,“拉(更高层的)大旗作虎皮”,来吓唬那些底层的老百姓——而不是现代文明社会中,“公民”的护身符。。。可能,中国的国体更偏向些“专政”吧。。。

刚在一个论坛上看到一篇关于中国法制的文章,其中有如下的一段,令人印象特别深刻:

记得曾经就有个人晚上回家被人用刀捅死,钱被抢走.当有人大声谴责凶手的时候,不知谁说了一句,死的那人是个处长,平时没少受贿.人们的愤怒突然安静了很多,甚至有人开始意淫凶手是个侠盗.这充分体现了人们对现实法律的失望,以至于把一桩普通的杀人抢劫案想象成梁山好汉替天行道,从而满足对现实世界的不平衡.

还有山西的胡文海的灭门案.他杀了村主任,村支书全家十四个人,被判死刑.在他当堂为自己辩护的时候,法庭上就响起了掌声.他更是被村里看作除暴安良的英雄.他临刑前"大义凛然","视死如归",握着每一个警察的手,说:"先走一步,先走一步......"(摘自加州论坛 “法律缺失的世界”可能需代理服务器访问)

造成这种“法律”在底层百姓中“异化印象”的本质原因,可能就是前文所述的那种中国国体所偏向的“部分管部分”的习惯,而不是“全体管全体”。。。很多人对于“法”,只看到“法治”(管治)这一层面,而没看到“法制”(制衡)这一层面!

 

3月20日起正式实施《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来源“中国法制网”(16日9:15上传)

今日本想就新闻“我国网站应该使用国家域名”(北京青年报http://bjyouth.ynet.com/article.jsp?oid=4857271)发表一些评议,但就文中所述“而且经过最近的注册资费调整,CN域名比COM域名更加便宜”,登陆平时不常访问的空间方的首页查询时,忽然发现空间方关于“信息产业部”33号令的最新公告。

通篇看完该法令后,第一个感觉就是:“一项浩瀚的工程”!!!该法案第5条第3款“本办法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或个人利用通过互联网域名访问的网站或者利用仅能通过互联网IP地址访问的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要知国内个人网站可是千千万万呵,这还不包括那些使用空间(促销)方的免费二级域名的网站。。。第二个感觉就是:“以后我的网站下方也要多一个标识了,哈哈”。该法案第13条第1款“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

昨天的每日新闻评议中,文字末尾还这样写了:“。。。毕竟再难的事,如全社会“净化”信息等,我看就做得特别成功。。。”今日看来,确实如此。

 

两会观察:反腐话题从“热议论”转向“冷思考”......来源“中国新闻网”(15日9:40上传)

近一阶段,中国社会上上下下都对“贪官外逃”、“高官移民子女”等反腐倡廉的话题保持了持续的关注,这绝对是一个很好的、表露中国社会将良性发展的“事件”,也是在中国这个特殊的情形下,处理社会和谐进程的良好开端。

今天下午(14日),边玩游戏边听网络上的“深圳新闻台”,在一档“新闻90分”的栏目中,听到一则加拿大人对某些中国移民的观感:那些加拿大赌场中的一些人,看上去明显不是生意人,但却非常有钱。。。

另外,在海外的一个中文论坛网站上,看到一则反映中国高官海外子女奢侈生活的文章,是转载自国内的一家正式媒体的(不是小道消息呵):《贪官后代在海外:中国某厅长公子的洛杉矶生活》

怎么会产生这种情况呢?从人种文化历史“基因”来看,可能国人在那些抽象、理念、逻辑的“层次”上会有些“混沌”,但在现实的“实利”上却从来都是“精明过人”的。“华商”名满天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而中国的“大科学家”或“大学者”享誉海外的就少之又少了。。。原文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原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行长张肖坦言,现行金融监管体系存在很大漏洞,即无法跟踪资金流向,也难以禁止乱设帐户”。。。照我个人来看,中国的有些事,是“不为也,非难为也”。。。毕竟再难的事,如全社会“净化”信息等,我看就做得特别成功。。。

 

动用鱼雷和巡航导弹 美国为何要炸沉自家航母?......来源“21CN”(14日10:30上传)

中国一直以来就有一个“航空母舰”的情结,不尽在专业军事圈子中有“议论”,而且在网络论坛上也有很多网友对此“各执已见,争辩不休”。由于此问题讨论以久,差不多两方面的观点都已阐明无误无漏了(这也是一种“评议问题”的好现象,希望在国家的其他方面的“评议”也能如此),因此,很显然“现阶段中国还是不宜造航母”的结论我还是比较认同的。

赞成的意见不外乎“国家海军力量的体现标志”、“国家远期战略的要求”、“其他同级国如印也有了,而我国却没有”等,上述理由都是很没有“逻辑性”的,第1、3个纯粹是“虚荣心”作怪,而第2个“国家远期战略的要求”则是“拉大旗”了,在政府最高层面上,从国家政经整体发展思路上都还没有“实质”的起步,单单军事机构,或只是海军部门就“大跨步”,不是一个理性的决策。。。反对的意见,都差不多是从“现实性”的角度考虑,这里就不多说了。。。

另外,原文中美国所炸的航母为“美国号”航母,这很有点意思,特别对于中国这类讲究“隐喻忌讳”的国家来说,对于中国传统文化中喜欢“不捅破窗纸”的整体“社会文化”氛围来说,很有些“意义”,,,什么时候,中国把那些“潜规则”从“社会文化生态内涵”中抽掉了,什么时候中国就“真正”步入现代社会的境界,否则,再多的高楼大厦金领白领都是妄然。。。当然,此过程有些抽筋动骨,很多领域内,这已成为中国的“基本架构”了。。。

 

注:每周双休日两天,本站不更新......(12日7:30上传)

这两天由于“用脑过度”,“营养品”又买不起,故今日停止更新,以修养生息......(11日8:45上传)

 

金庸小说入选新加坡中学华文教材......来源“中国侨网”(10日9:40上传)

最近,金庸的一些武侠小说被选入中学语文的选修课本,引起了大众广泛的“兴趣”。以前,我也不很留意中学的语文课本到底应该“带点什么给学生”,或者说“什么才是中学生在那个阶段应该学的”。

但经过认真的思考后,我认为金庸的作品入选中学课本,绝对是好事一件,可能我的“理由”与其他的有些不同。我个人认为,金庸作品中,文字表达还是极其流畅的,最关键的是,他的文字表达完全是“现时的”、“现世的”,没有“隔代”或“太过阳春白雪”(即过于追求文字的“审美意境”),而那些却是原来的语文课本中极为常见的现象。

本人中学毕业已经很久了,但现在能想得起的实例好象有“荷塘夜色”、“金光大道”(原名不记得了,应是节选自《金光大道》)。前者的“文字意境”确实是很美的,但对于中学生来说要求过高了;而后者则完全是“思想教材”,这里不多说了。。。中学生在这阶段,主要还是应该学习“文字的运用”,来正确、妥贴及流畅地表达出自己想要表达的“意思”。。。能赏味“运用文字的技巧及意境”固然很好,但那就象“交响乐”,只适合在某些特定场合、特定情形下“玩味”,还不能象“流行歌曲”般随意随地而哼。一般人总不能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在许多世俗或大众的场合中,说话行文都“酸溜溜”的。如“夕阳西下,我的心情很烦闷”等。。。

另外,关于金庸小说的某些情节内容可能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质疑,我是很不以为然的。在天涯论坛中的讨论贴子中,有位网友写得很好“西游记还尽是些封建迷信神鬼故事呢。红楼梦还尽是些儿女情长黄色情节呢。水浒传还尽是些土匪强盗烧杀抢掠呢。三国志还尽是些尔虞我诈厚黑之学呢。”。。。当然,这里的关键是,现在的学生在“潜移默化”的层次上说,学校课堂的影响真的很大吗?。。。如果说某些学生,受“网络的影响”很大,我还有些认同。。。

 

注:今日由于本人有些私人事宜,站点暂停更新一天......(9日9:00上传)

本期由于评议文特长,而且花了我很多时间,就偷下懒,只发评议了~~~

「红客现象」为什么是可以理解的......来源“凤凰网”(8日9:40上传)

  开门见山地说,本人对原文的观点不甚理解及赞同!

  从一个很“偏”的角度看,就恰如在观看液晶显示屏的正常扇形角度的边缘一样,我也能认同原文所述的“而在于他们实际上是在「焦虑感」的驱动下,通过「网上攻击」这种仪式完成了自己对民族身份的想象和认同。”——但要知道,原文作者所意指的角度实在是“偏”得太厉害了,只要过一分就要走向反面了!

  有些东西怎么说呢,社会上可能很多年青人,特别是那些“浮躁”的会听不“明白”,但还好我下面的一些评议至少都是直接“面向”原文作者的,因此,不怕说出来会有“对牛弹琴”之嫌。。。真正的“力量”是由内而外的,真正的“强大”是由内而外的,真正的“尊严”也是由内而外的,而真正的“救赎”(我不知用什么更贴切的词了)则更是由内而外的。。。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有许许多多各行各业的人物为其国家的尊严贡献出应有的一份力,包括科学领域的,艺术领域的,技匠领域的,等等,等等,而并不只是那些政治的或军事武力的人物,在“国家尊严”这个问题上作出他们的“贡献”。。。从一定程度上说,后者的“贡献”甚至是极其低微,及非主导性的。。。就算现今世界上的美国,其真实的影响力源泉,也不在于它的军事力量,而是来源其“制度向心力”和“文化向心力”等。

  “而在于他们实际上是在「焦虑感」的驱动下,通过「网上攻击」这种仪式完成了自己对民族身份的想象和认同。”——照原文作者的这个视角,那么现实下层社会中那些“小流氓”“小无赖”等,只要“借”着某个“崇高的目的理念”,其为所欲为的行为(如聚众闹事等),都值得人们从那个“视角”去同情认同?!。。。有什么人的行为,其本来目的是真正的张扬的“邪恶”呢?所有行为都是在一个冠冕堂皇的所谓的“目的”之下。。。而且,人的内心目的是可以“实证”的吗?就算以后的世界上真有探测人心的仪器,那些有“歪心”的人,如没有现实行为,还是不能“罪定”。。。现实中,很多人会有“幻想妄想”,如有时可能会一下子想一下:“抢银行来钱实在太爽了”等,但由于种种外在的或内在的约束,没有现实行为,你能“罪定”吗?。。。所以说,“现实行为”及其后果,才是一个理性的人及社会评判的“准线”,“以念定罪”早就不被现代社会所认同了。

  历史长河中,不乏那些以“内在力量”赢得“(历史)胜利”,甚至连对手都“口服心服”的“真正的实现自己目的”的人,古今中外数不胜数,如马克、甘地等。。。就我记忆的现实中,曾在新闻上看到有一个人敢在日本神社前刷标语后,再施施然地依照当地相关法律被处罚,其对“国家尊严”贡献的“价值”就比那些网上偷袭的人要高得多!!!

  我以前的一些摘文,在理解此类问题上可以让那些人得到一些“借鉴”:

  “为什么我们常常对一个杀人凶手比对他使用的那把刀抱有更强烈的厌恶的感情呢?理由之一就是:我们从人身上看到一种比在刀方面看到的更为危险的气质和更大的引起恐犋的原因。”(在我原来的摘文“COPYLEFT:飘浮着一层泛文化的气息”中曾引用过的一句话 http://www.bailingren.com/tanweekly/other.htm#copyleft

  一次立刻吞没十万人生命的地震之所以值得惋惜,主要在于它给遗属留下的痛苦;如果公正地估计一下它所毁掉的那些人的情况,那么它往往就会显得没有什么了不起。造成地震的那些自然法则是一种应该研究的题目;但是它们的后果和许多其他事情比较起来却并不是一个值得惋惜的问题。

  当一个人死于他的邻人之手,那种情形就完全不同了。这里会引起多种多样有害的感情。那些凶手和凶杀的旁观者会变成冷酷、残忍和没有人性的人。那些由于这种变故而失掉亲戚或朋友的人则会充满愤怒和复仇的感情。在人与人之间散播了互不信任,人类社会的最亲密的联系断绝了。比这更不利于培养正义感和发扬行善之心的气候是不可能设想出来的。

  应该可以认识到,那些采取“网络偷袭”行为的人,其所带来的“负面价值”往往比其带来的“所谓的正面价值”,来得要高。。。原文的“误导”,主要问题还在于视角太低、太过“现实化”“功利化”。。。很多时候,“形而上”些反而更能看清“事物的本质”!

  我那摘文中有一句话,是这样的:“暴力使采取暴力的人和遭受暴力的人都会堕落。”这里,我借用上述格式,想表达是:“骚扰(攻击)只会使采取骚扰的人和遭受骚扰的人都会堕落!”

(最后,趁此机会,强烈推荐我以前的摘文“古人的智慧”http://www.bailingren.com/tanweekly/other_1.htm 在其中可以体味到古代哲人真正的“析解问题”的角度,而不只是“侧看”液晶显示屏的角度。)

 

经济观察:中国汽车厂商缘何纷纷舞剑海南?......来源“凤凰网”(7日9:30上传)

在所有去过的国内大城市中,个人感觉上,海南象深圳一样都是自行车占极小部分的城市,只不过在海南(海口)交通工具中,摩托车在路上比其他标准城市中都更多见些。

由于海南旅游大省的特殊地位,及全省整个大旅游市场管理的“统一性”,海南好象还是我国第一个实行“自驾车旅游”的地区。因为很难想象,在大范围的“自游过程”中,大陆地区各行政区块分割的情况下,旅游纠纷会得到快速及有效的处理。而海南就有这个优势。

另外,个人感觉海南实在是“大”!习惯大陆的小区格、小格局的城市行政分区的,在这里绝对可以大吃一惊。象海口的每个区,其只有10%不到,甚至5%左右的地区属于市中心繁华地带,其他地方都是些“原生面貌”:有山有水有林。

海南——“旅游岛”——诚不我欺!

 

管制言论对思想有损害吗?......来源“凤凰网”(4日8:30上传)

原文提出了一个“很好的议题”,但择其要言,文章还是有些“老生长谈”,但从文中还是可以体味出一个“老知识分子”对中国文明生态的“关注”!。。。“管制言论对思想有损害吗?”——管制言论当然对思想有损害!!!这是“显而易见”,“不言而喻”的。说起“不言而喻”,使我想起我以前的摘文“往日的历程”(http://bailingren.com/tanweekly/wangri.htm)中“美国文化的历程2”,其中有一段话是这样的:“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独立宣言》第二句就如此宣告。《独立宣言》把根本性的社会真理归结为“不言而喻”,而不是象原来初稿中所写的“神圣和无可争辩”。。。“管制言论对思想有损害”,这也是“不言而喻”的!

另外,文中所述“但在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社会中,为了管治要管制某些言论也不难理解。”这里就产生了另一个有趣的问题——“管制言论真的有利于管治或社会管理吗?”这个问题早在十八世纪美国人就已经简单而明确地回答了:“为了维护出版自由,富兰克林在一七四0年七月二十四日的《宾夕法尼亚报》上写道,“如果发表的东西是好的,人类便能从中得益,如果是坏的......越使之公诸于众,其缺点也就暴露得越透彻,其作者也就会更加名誉扫地,无论他是什么人,一概如此。”奥利弗. 温德尔. 霍姆斯大法官在一九一九年写道,“对真理的最佳思考就是那种能在市场竞争中为人们所接受的思想力量。”他说这番话并非以哲学家的个人身份向哲学家的同行发出呼吁,而是以专业思想家的身份向美国大从发出呼吁。

正如我在前些时日的一篇评议结尾中所阐述的“意思”,任何事物都会有“不利之处”,这里同样如此。人民过于“单纯或单维度”虽然利于“管理”,但也利于“被人利用”。

 

中国民族自治地区近十年GDP增速超全国平均水平......来源“中国人口信息网”(3日10:30上传)

很早时候,脑中就有一个“另类”的统计思路,但一直没机会写出来,正好在3月1日看到上述文章,可以有个由头来阐述一下我的想法了。“一区域的GDP增长率超过另一区域的GDP增长率,前者总值就一定将会在未来的某一时刻超过后者吗?”

这本质上是一个简单的数学问题,只要前者每年的“增长值”超过后者即可。数学式表达如下:A*a%>B*b% ==> (A*a%)/(B*b%)>1 或 (a%)/(b%)>B/A 也就是说只有在前者增长率相较后者增长率的倍数大于后者基数值相较前者比较值的倍数时,上述命题才会成立。另外,上式中两边同除一个总数(A+B)记为C,会得到以下式:[(A/C)*a%]/[(B/C)*B%]>1 ==> (a%)/(b%)>(B/C)%/(A/C)% 也就是说,单单比较“占总值的百分比”也不确定,还是要加入增长率之比这个变量。例“地方GDP占全国的比重,由一九九四年的百分之八点五上升到二00三年的百分之八点九”

这思路原来是由中国与美国之比想起的,据统计数据,在1998年时,中国GDP值已占美国GDP值的一半,因此,再比较两国的增长率:中国在7%至9%间,而美国则在2%至4%之间,因此,在未来的某一刻,中国GDP是能赶上美国的。

 

昨日由于下午四点多突然停电,使我在电脑上正“处理的事务”中断,打乱了我原先的计划,只得通宵“赶工”。。。心中一直总感到,在“两会”前可能由于种种原因,“下面”又会有什么异动,会有一些事发生,果不其然。。。反正很多时候,百姓的正常生活总会莫名地受一些“风波”边缘的影响,虽然也没什么大不了,但总有一种“不可言传”的感受在社会各阶层中蔓延,也许这就是有些人所希望的结果。在中国的社会好象也没什么办法的。。。更可气的是,按平常打手机1303603XXXX给专业人员,让我找另一人,并给了他的小灵通电话。但那号码打了没人接,又打刚才的手机,却连着两次接通后人为挂断,其中第一次还应了一声,而第二次应都没应。。。不知物业内部到底什么回事,不过最后,在过了一个多小时后,电还是来了。。。

今天本站点更新停止一天,需恢复一下“元气”,明日正常更新......(2日8:15上传)

 

新思维:俄罗斯可能成“第三个西方”......来源“国际先驱导报”(1日10:00上传)

原文的论述过程还是很“常态化”、“标准化”的,国内大多此类分析报道都是这种“思路”。但个人认为,其归纳出的“第三个西

方”之语,在纯学理上还是有些“定位不准”——当然,此概念的“新闻聚焦性”还是很浓的。

关于“东西方国家”的概念,在很多新闻媒体上出现,但都是不明真正就里,一般都泛泛地认为美欧类国家为“西方国家”,而大多数处于东亚及一些发展中国家为“东方国家”。但具体学理上如何划分却没有任何明晰、明确的划分。

我个人认为,在纯学理上“东西方国家”的划分主要以“国家基本制度架构”来划分的:“西方国家”主要是指以“民主”架构为主为先,“集中”架构为辅为后的(因为,“管理”总少不了“集中”),可称之“民主集中制”式;“东方国家”则主要是以“集中”架构为主为先,而“民主”架构由于现代世界发展的大趋势之由,很多“东方国家”也加以辅衬——要知道,在以前年代中,“东方国家”还有一层“专制国家”的意蕴,当然现在少多了!也可称之“集中民主制”式

因此,从上述分类结合具体国家形态来看,俄应归属于“东方国家”之列,不管其具体国家政策方向及外交常接触的情况如何。基于此理,日本虽然常识中总认为是一个“西方国家”,但从其国家基本制度架构上分析,它只是一个“伪西方国家”——可能也是传统西方国家范畴中唯一的一个“伪西方国家”,它应该更倾向于“东方国家”的范畴!

 

以前月份的“每日观点新闻评议”点击下链:(2005年7月以后为“第三只眼看法制(英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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